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青海省推进高质量发展成就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逐级审核推荐,并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复审,拟表彰青海省推进高质量发展成就奖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0名(名单见附件)。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0日-11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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