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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高(中)考期间实行噪声限制管制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2 14:48:12
编辑:宽珍措
关于2023年高(中)考期间实行噪声限制管制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海北州2023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管,确保考生拥有一个安静和良好的学习、考试及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州生态环境局决定在6月7日至6月29日高(中)考期间,实行特定区域噪声限制管制。
 
一、噪声污染监管要求
 
(一)噪声严管期。6月7日至6月9日高考期间、6月26日至6月29日中考期间为噪声严管期,居民区和考点周围建筑工地全天不得进行混凝土浇筑、土方挖掘拉运、建筑拆迁等产生较强噪声的施工作业,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产生超过环境噪声限制的标准,不得影响考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
 
(二)噪声重点监管期。6月7日至6月29日期间除上述六天外,其余时间为高(中)考噪声重点监管期。居民区和考点周围建筑工地午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不得进行混凝土浇筑、土方挖掘拉运、建筑拆迁作业,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产生超过环境噪声限制标准,不得影响考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监管期间夜间施工审批规定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由所在县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其他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娱乐活动等产生噪声源的部门要严格控制产噪行为。
 
上述监管要求和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以拨打海北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970—12345
 

  海北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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