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青海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公安机关模范集体、优秀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优秀基层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范围和程序,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集体研究、逐级审核、择优申报”方式开展评选推荐活动。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根据相关规定,涉密岗位和人员不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20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方式反映拟表彰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反馈情况。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50号省公安厅政治部
青海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优秀人民警察、公安机关模范集体、公安机关优秀基层单位拟表彰对象名单
一、青海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拟表彰对象名单(5名)
王 刚 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胜利路派出所四级高级警长吉桂杨 海西州格尔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警务技术一级主管
郭承仪 青海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公共秩序管理支队副支队长梅 措(女) 青海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三江源国家公园森林公安局通天河沿保护分区派出所所长班玛东智 青海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西宁机场直属公安局局长
三、青海省公安机关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10个)
四、青海省公安机关优秀基层单位拟表彰对象名单(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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