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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湟中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侦破纪实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4-14 09:17:03
编辑: 潘定措

重拳出击破除黑恶势力
——湟中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侦破纪实

赌博滋生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西宁市湟中区打了一场漂亮的“铲赌战”,成功扫除一伙以赌博犯罪为生的恶势力团伙。

参与赌博 如同步入深渊

赌博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是组织赌博成本低、回报高,参与赌博人员严重的“赌徒心理”。组织赌博人员往往无视法律后果,采取各种方式开设赌场、组织人员聚赌、“高利贷”助赌,谋取高额回报;参与赌博人员有些想找点“乐子”,有些出于好奇,共同点都是想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收益。

200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军、李某峰先后纠集犯罪嫌疑人汪某、华某等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长期在西宁市湟中区拦隆口镇、多巴镇、西宁市城北区三其村等地有组织地开设赌场,逐步发展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对欠其赌债、高利贷的群众,采取威胁、恐吓、强拿硬要、非法拘禁等方式追讨赌债,对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严重心理阴影,严重扰乱了当地的法律秩序。

西宁市大队长火锅店曾经有过一段人尽皆知、生意红火的美好光景。拥有4家火锅分店的老板王某财在生意越做越大后,逐渐迷失了方向,陷入赌博泥潭,在李某军开设的赌场参赌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欠下巨额高利贷无法偿还。李某军等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方式多次逼要赌债,被逼无奈下,王某财将房产用于抵债,火锅店因无力经营倒闭,妻离子散,远走他乡躲债。

家住西宁市的王某原本已经事业有成,在朋友的影响下,无意中接触了赌博,平时牌桌上的“小打小闹”,一步步勾起了王某的赌瘾,直到在李某军开设的赌场赌钱后,有输有赢、先赚后赔、只输不赢,将其拖入苦海。为了还债、翻本,王某陆续向李某军借“水钱(高利贷)”30余万元,多次讨要无果后,李某军等人通过威胁等手段迫使王某以44万元的价格将其名下的西宁市城西区香格里拉路2号的一处房产强行过户给李某军事先联系好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龙之子。赔了房产的同时,王某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庭也因赌博支离破碎。

湟中区村民樊某某因在犯罪嫌疑人李某军开设的赌场内参与赌博时欠犯罪嫌疑人李某军60余万元“水钱”,因樊某某暂无支付能力,犯罪嫌疑人李某军伙同犯罪嫌疑人华某、瓦某才、华某某、张某某等人将樊某某约至多巴养老院附近殴打,后将樊某某押送至其家中向樊某某及其家属索要“水钱”,并要求樊某某的父亲将自家汽车变卖归还“水钱”。樊某某的父亲未答应,李某军等人便强行规定每月1日必须支付3万余元“水钱”。后李某军通过电话催促樊某某还钱,并唆使他人多次到樊某某家中索要“水钱”,因樊某某未按时支付,犯罪嫌疑人李某军等人对其进行殴打,迫使樊某某及其家属累计向犯罪嫌疑人李某军等人支付26万元现金。犯罪嫌疑人多次上门讨要赌债,对樊某某家中父母妻儿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每况愈下、债台高筑。

打击赌博 敢于出招亮剑

针对李某军等人肆意妄为组建恶势力犯罪集团,手段恶劣追讨赌债的行为,湟中区公检法部门迅速行动、联合出击,历时一年多,从立案到起诉再到审判,缜密做实每个环节,一举捣毁以李某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9名犯罪分子因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交通肇事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被判处15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侦查环节,湟中区公安局于2019年6月20日立案侦查,经过三个月侦查,于同年9月9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向湟中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李某军等21人涉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案,9月24日补充移送审查起诉王某军、王某辉涉嫌开设赌场案,11月8日向湟中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张某涉嫌开设赌场案,12月31日向湟中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田某玛、李某成、孟某鹏三人涉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案。2020年7月7日公安机关向湟中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李某峰、李某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案。

起诉环节,为了尽快将以犯罪嫌疑人李某军为首的黑恶势力从当地铲除,守护群众安全,湟中区公安机关克服困难积极侦查,区人民检察院也抽调力量提前介入,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跟踪监督作用,分别4次向湟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接到案件提前介入的通知后,湟中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勇担重任,始终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振奋精神、攻坚克难、连续奋战。其中湟中区人民检察院两名女检察官舍小家顾大家,展现新时代巾帼风采。检察官孙哲,家里两个孩子都还年幼需要母亲照顾,尤其是幼女不足半岁,正值哺乳期,为了案件办理,她忍痛给年幼的孩子断奶,全身心投入案件中;检察官赵娜,其丈夫在消防救援队工作,远在海西长时间无法回家,公公婆婆远在山东,父亲患有疾病,家里还有不足3岁的孩子,她只能拜托母亲照顾孩子,克服各种困难,把所有心思全部放到办理案件中。两人在案件办理中顾不得休息,没日没夜加班,经常忙得错过饭点,泡面成了家常便饭。

尽管再忙,她们对于工作也没有半点疏忽,始终坚持和湟中区检察院其他同事一起奋战,引导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阶段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收集案件证据,为该案的顺利移送审查起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正义出击 净化社会环境

该案系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由湟中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转办线索,湟中区公安局于2019年6月20日立案侦查。该案件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大,案情复杂。为了准确把握案件定性,真正做到凡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湟中区公安机关对每一起犯罪事实及证据都细致充分地进行审查,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犯罪事实,需要公安机关继续补充犯罪事实证据时,湟中区公安机关克服重重困难,想尽办法解决。

湟中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均进入24小时战时状态,案件审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经常是刚回到家就接到电话通知案件哪个证据事实需要进行补充,又急匆匆赶回单位。

通过湟中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三个月的奋战,湟中区检察院分别于2019年9月29日、11月19日,2020年 1月22日、7月30日向湟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真相浮出水面:以李某军为首的23人为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非法获取为目的,通过采取暴力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组织赌博场次多达100余次,严重扰乱了当地的正常社会、生活秩序,败坏了当地的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湟中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李某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同时开展以案促改,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调取涉案人员行政处罚记录进行治安案件排查时,发现湟中区拦隆口派出所、城北区祁连路派出所、朝阳路派出所、三其派出所公职人员可能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湟中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向湟中区监委、西宁市院扫黑办移送相关线索。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湟中区有教师在李某军等人开设的赌场内参与赌博,另有教职人员参与高利贷款情况,向湟中区教育局提出检察建议,湟中区教育局已书面回复整改情况。

该案的成功办理,既打掉了盘踞当地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又进行了一次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审时度势果断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和察民情、解民忧、为民利的担当精神。各级政法部门就案件暴露出的行业领域乱点乱象,分别有针对性地向有关单位制发“三书一函”,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当地基层组织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治,营造了良好平安建设氛围,净化了社会环境,达到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对本次采访省扫黑办给予了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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