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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统计局关于对海北州职业技术学校等6个单位12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国家联网直报迟报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5-28 11:45:09
编辑: 潘定措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直各部门,省驻州各单位:
   今年5月,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规定5月1日—7日中午12时前上报4月固定资产报表。经县统计局多次催报,海北州职业技术学校等6个单位12个项目仍未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时限联网上报报表。虽然经州、县统计局与国家局、省局汇报沟通,对逾期未报的12个项目进行了解锁补报,但国家局和省局提出批评,造成海北投资统计工作被动和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及省统计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指示精神,现对6家单位12个项目进行通报如下:
   海北藏族自治州职业技术学校(2个项目):海北州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海北州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海晏县教育局(1个项目):海晏县西海镇海北州祁连山小学建设项目;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1个项目):海北州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海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6个项目):西海郡故城保护利用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三角城村精准扶贫项目工程)、年钦夏格日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晏县原子城基础设施总厂景区建设项目、青海省原子城遗址爆轰试验厂景区建设项目、青海原子城二分厂上星站景区建设项目、西海郡故城建设项目;海晏康德建材有限公司(1个项目):海晏县康德建材有限公司网围栏加工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门源瑞辉高原现代农业种植养殖有限公司(1个项目):门源瑞辉高原现代农业种植养殖示范园项目。
   海北州统计局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求各县统计局对被通报的单位逐一核实,写出迟报的原因,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全面上报。二是要求各县统计局贯彻落实《防范和整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2020年海北州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对被通报单位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希望全州项目单位引以为戒,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上报统计数据。
海北州统计局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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