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等级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动车站入口的通行效率,有效减少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专用车道秩序通行,门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县城至动车站方向北侧道路沿线实施禁停措施,违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并在公众媒体进行曝光。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密切配合,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共同维护动车站周边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门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