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3时,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会议应到代表227名,实到211名,合乎法定人数。
大会执行主席尼玛卓玛、董富奎、马占德、扎西尖木措、王延奇、冯进花、包正清、许显明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有主席团全体成员,州委、州政府、州政协、州监察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海北军分区的领导。
列席会议的有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省驻州单位负责人以及我州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大会表决通过了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办法,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大会依法补选王延奇、包正清同志为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许显明同志为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马成芳同志为海北藏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韩忠义同志为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大会表决通过了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海北藏族自治州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的决议、海北藏族自治州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修订《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决议、关于《海北藏族自治州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的决议。
大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先进督办单位、5个先进承办单位和18名优秀代表建议提出代表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