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 | 专题 | 州情 | 文化 | 图片 | 视频 | 旅游
  现在的位置: 海北新闻网头条新闻
中共海北州十二届纪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来源: 海北新媒
发布时间: 2019-02-22 18:44:45
编辑: 潘定措

 

       2月22日,中共海北州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在西海镇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州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18年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主要任务。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共青海省十三届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委书记尼玛卓玛,州委副书记、州长阿更登,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敬斋,州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陈东昌,州委常委耿涛、王延奇、董玉毅、白顺兴、李君祥、韩向晖出席会议。尼玛卓玛讲话,王延奇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会议还邀请了省纪委第六执纪监督室副主任南积英和副处级纪检员马峻生莅临指导。

       尼玛卓玛在讲话中强调,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坚定决心、强化韧劲。深刻领会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制胜法宝,进一步充分运用、不断深化。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把握关键、坚决落实。深刻领会党中央对领导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重大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以上率下。深刻领会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明确要求,进一步忠诚履职、担当有为。

       尼玛卓玛指出,今年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坚决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

       尼玛卓玛强调,深刻把握全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新形势和总要求,就必须要坚决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取得更大成果。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上久久为功,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讲政治、带头强本领、带头讲担当,切实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王延奇所作的工作报告分为“2018年工作回顾、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向目标、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三个部分。报告就2018年工作作了全面总结,就做好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必须做到‘三个准确把握’、落实‘三项基本举措’、努力实现‘六个不断深化’”的要求,并提出了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对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作了安排部署。

       会上,王延奇与四县纪委书记签订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州妇联、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晏县纪委、州纪委监委第一、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向会议述责述纪述廉。门源县纪委、刚察县纪委、祁连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及州纪委监委其他六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书面述责述纪述廉报告。州纪委相关领导对现场及书面述责述纪述廉情况和平时了解掌握的信息分别进行了点评,与会人员对以上同志述责述纪述廉情况和平时了解的信息进行了民主测评。

       会议结束时,王延奇就贯彻落实好尼玛卓玛书记的讲话精神及本次全会安排的任务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二是及时安排部署,确保全会各项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三是坚持真抓实干,切实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在西海镇的州级党员领导干部,州纪委委员、州监委委员,各县县委书记、青海湖农场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州委各部门、州直各机关单位、各群众团体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负责人,州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州委巡察组副组长、巡察办副主任,省驻州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州监委特约监察员,各县纪委副书记,州纪委监委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相关新闻↓
    [ 返回首页 ] [ 打印 ] [ 关闭窗口 ]  
   
 
青海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青海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webmaster@qhnews.com 新闻登载许可国新办[2001]55号 青ICP备08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