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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强化第一书记“三联四做”主体作用
来源: 祁连山报
发布时间: 2017-03-01 14:51:30
编辑: 樊明

    为进一步落实“123”工作机制,强力推动“三联四做”活动,我州结合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管理中的实际问题,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发挥好助推“三联四做”的主体作用。

    针对省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组考核时反馈的“个别乡镇村、第一书记责任仍不到位,对贫困户住房、适龄学生辍学、饮水等问题未如实反映和及时解决”的现状,我州提出了充分运用年度考核结果,严明考核备案制度。在完成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填报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干部年度考核备案表,及时归入本人档案。同时,向派出单位党组织抄送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鉴定以及考勤休假等情况,确保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无漏洞和有效对接,督促第一书记在岗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针对“年初派出单位党组织申请调换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成员较为频繁”的现状和去年底任期满或其他原因已经调换到位的实际,我州提出了“三联四做”活动开展期间将不再受理调换申请并再次重申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员任期和召回制度。每个批次的第一书记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轮换的,本人提出申请由派出单位党组织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同级组织部门进行请示,经州县组织部门审查同意,报经省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后进行调换。每个批次的扶贫工作队员驻村时间不少于1年,期满调换或需提前调换的,由派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调换。

    针对“个别派出单位党组织没有完全按照《管理细则》,落实对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的管理服务工作”的现状,我州在“两节”期间对全州选派到96个重点村的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普遍进行一次慰问,继续认真落实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关爱帮扶机制,督促州、县财政部门按照工资供给关系,对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艰苦边远地区工资水平补差和乡镇工作岗位补助进行核查。派出单位按照《管理细则》规定,加大落实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通讯补贴、交通费、年度体检、人身保险等保障措施,确保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真正沉下身子,扎根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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