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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被确定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试点州
来源: 祁连山报
发布时间: 2013-09-26 17:48:34
编辑: 叶枫

  本网讯 日前,我州被国家民委确定为首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试点州。据了解,国家民委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13个州(市、盟)为试点区,海北州是我省唯一的示范试点州。

  党的十八大对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省委、省政府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作出全面部署,要求海北先行试点探索,在全省率先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我州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并存融合的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牵引性,对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海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了确保创建目标如期顺利实现,州委、州政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大力实施“生态立州、农牧稳州、工业富州、科教兴州、文化旅游活州、民族团结进步建州”战略,以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为根本,以解决问题、维护稳定、共创和谐为重点,广泛动员各族群众,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我州依据党政主导、群众主体,突出重点、解决问题,重在基础、贵在创新,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的原则,提出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全国前列,推动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在推进步骤上,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创示范,五年再提升三个阶段,分步实施。

  与此同时,我州根据创建示范州的总体目标要求,抓住重点,创新载体,重点实施好经济跨越发展工程、城乡统筹发展工程、民生质量改善工程、先进文化建设工程、促进依法治理工程、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和顺宗教促进工程、宣传教育引导工程、夯实基层基础工程、干部队伍建设工程及全民素质提升工程等11项工程。在创建形式上着力开展好坚持示范推动、典型带动、表彰拉动,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坚持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促进发展,广泛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坚持整合资源、行业配合、齐抓共管,广泛开展联动联创活动;坚持注重特色、突出效果、营造氛围,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睦邻友好、互帮共建、共同提高,广泛开展友好村邻活动;坚持梳理矛盾、解决问题、整体提高,广泛开展集中攻坚活动等6项活动载体,推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试点州活动向纵深开展。(作者:马福明  智华坚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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