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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海北州检查
 
http://www.qhnews.com   祁连山报  2008-06-16 21:14

  青海新闻网讯 6月10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为组长、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尼玛太为副组长的省人大常委会《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海北州进行执法检查。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州委书记严金海,省人大代表、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海以检查组成员身份参加执法检查。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玛久、马福元,副州长查科陪同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条例》在我省的贯彻实施,促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突出问题而开展的。在我州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全州及海晏县关于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并先后深入州综治办、海晏县三角城镇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通过查阅资料、座谈等形式,重点从是否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人员编制机构等情况入手,详细了解我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检查组认为,自2006年7月1日《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政法综治部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热潮。州委、州政府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制定,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一年打基础、两年起好步、三年见成效、四年抓巩固、五年上台阶”的总体目标,各县、各部门、各单位及基层党政组织,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载体,全力推动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了治安防范工作。着力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水平,全面落实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措施。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基。目前,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顺利地跨入了巩固和提高的新阶段,有力地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者: 王刚)

 
 
  编辑: 叶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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