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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大积极探索和实践立法工作
 
http://www.qhnews.com   青海人民广播电台  2008-06-14 10:32

  青海新闻网讯 近年来,海北州人大把加强民族地方立法工作作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保障和大事来抓,注重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和实践自治州的立法工作,使民族地方立法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2008年5月1号开始实施我省第一部关于法制宣传的《海北藏族自治州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出现场音)我们今天下来“三官两员”进村家里来了以后主要是检查平安创建和个人的防范意识。。。。。(压混入下文)

  前不久,记者在海晏县哈勒景乡永丰村采访时看到,县上“三官两员”的警官、法官、检察官和司法助理员、法制宣传员正在村里现场为农牧民提供法律服务,这正是立法后形成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这种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村民尕巴告诉记者:

  (出录音)近几年来,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给我们教育的、宣传的比较多,特别是今年颁布这个法治宣传条例以后他们跑得更多更勤。通过他们的宣传教育,我们的法制观念大大增强了,创造了一个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的良好的环境,所以我们有信心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把家乡建设得更富强。(录音止)

  多年来,海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作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环节,围绕“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的立法思路,以充分反映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出发点,以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为着力点,使立法工作在实践中创新,在开拓中发展。他们先后制定和颁布实施了《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等20部地方法规,基本形成了以自治条例为主干,单行条例为框架的自治州民族地方法规体系。海北州人大办公室副主任宏选:

  (出录音)我们在立法工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突出重点、急用先立、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开展立法规划的制定和上报工作。在立法项目的选择上,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论证,从服务于本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这些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北地区民族团结、和谐稳定,为推进全州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录音止) (作者:达海莹)

 
 
  编辑: 石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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