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州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部职工深深牵挂着灾区人民,纷纷通过党支部、院工会向灾区捐款献爱心。困难党员韩明辉同志先后三次捐款,有人劝他少捐点,他说:“灾区人民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他们受灾就是我们受灾。为灾区人民捐款是我们的心愿,更是共产党员的义务。”截至5月26日,全院26名党员以交纳“特殊党费”的形式向灾区捐款4900元,全体干警通过州总工会捐款2450元,通过州红十字会捐款5880元,总计13230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