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3月28日召开的海北州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获悉,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年内开始实施,安排我州项目投资达5023.85万元。
副州长、州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党永魁出席会议并讲话。
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是我省继“三江源”生态保护项目后的第二个大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这一项目的实施,将有效保护和恢复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逐步缓解青海湖水位下降的趋势,维护青海湖地区生态系统稳定,同时还可以极大地改善流域内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据了解,该项目包括国家安排专项投资实施的工程、已有投资渠道实施的工程和生态保护与建设配套项目三大块。这项工程将在青海湖流域的刚察、海晏、天峻、共和4个县进行,面积29661平方公里,规划总投资达到15.67亿元,规划从2008年开始,实施期为10年。全省今年计划投资1亿元,其中安排我州境内项目资金5023.85万元。规划将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灌木林、黑土滩治理、沙化草场治理、鼠虫害防治、封泽育草、风沙育林草、工程固沙种草等项目建设。
党永魁要求项目县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搞好国家安排专项投资实施的工程、已有投资渠道实施的工程所包括的12个专项工程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项目规划要与有关部门对接,做好沟通,做到规划科学设计,切实可行。要做好今年实施的项目选址和工程详规,精心运作和建设好项目,避免项目的重复重叠,做到交叉实施,兼顾合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作者:王刚 马起浩)